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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摘要]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的要求,湖州市城市建设发展总公司向我局申请苕溪东路(北街—环漾路段)一期改造项目用地规划许可,西段为北街至月河 东侧,东段为外环东路至环漾路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的要求,湖州市城市建设发展总公司向我局申请苕溪东路(北街—环漾路段)一期改造项目用地规划许可,西段为北街至月河 东侧,东段为外环东路至环漾路。经初审,上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,现将拟许可的内容进行公示进行公示,征求意见。
公示地点:南太湖规划网(www.hzplan.gov.cn)及项目地块现场。
公示时间:2016年2月25日-2016年3月5日
项目业主:湖州市城市建设发展总公司
项目位置:西段北街至月河 东侧,东段外环东路至环漾路
项目联系人:张珑翔 联系电话:17757285189
附注:
1.公示意见反馈方式:书面意见请邮寄至湖州市红旗路618号湖州市规划大厦513号法规处收(邮编313000),电子邮件发送至cycy333@163.com。
2.有效反馈意见时间:公示期间。
3.有效反馈意见方式:写明真实联系人姓名、联系方式。
4.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就本规划公示内容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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