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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雅安男子被判缓刑 法院让其先回家参加救灾

发表于2013-04-28

雅安男子张某在江苏醉驾,被判处拘役一个月。鉴于张某家里受灾,法院给予其缓刑两个月,灾后再进行社区矫正。承办法官强调,在符合法律规定这个大前提下,寻求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,通过判决弘扬社会正气、传递正能量是法院判决应当承载的内容。

发表于2013-04-28

不管怎么说,我支持这位法官

发表于2013-04-28

好法官

发表于2013-04-28

应该把劳动号近期释放的给与宽大,也给以社区矫正,行遍于将功赎罪的机会,为四川的灾民多做贡献,拘役一个月,又不是死刑,这事承办法官做的对

发表于2013-04-28

支持判决

发表于2013-04-28

法院英明,做的对弘扬社会正气、给中国法院加100分,努力

发表于2013-04-28

法院权力大入天人民利益在脚边太多冤枉了


发表于2013-04-28

法院通过判决弘扬社会正气很好

发表于2013-04-28

哎,这个可以有,这个可以有!说明执法上有了很大的进步空间

发表于2013-04-28

好法官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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